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201x年,xxxxxxxx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向好向快发展。近期,通过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院中心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基层部门周学习和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措施,通过院里督查、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等方式监督院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廉政责任、政治工作责任等在各基层支部、各基层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政治生活。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与联系分管院领导签订《院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院2017年政治工作责任书》,并经常检查指导,开展工作约谈。
四是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制定台账,限定整改时间,整改效果良好。
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人实施意见》,院主要领导就如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专题辅导,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和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存在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不足,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联系不紧密,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把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作为激发党员活力的一种手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适应信息化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二是把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监督检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
三是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决策的基本遵循。对于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三重一大”等事项,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促进科学决策。
第2篇: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第3篇: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
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
2.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3.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4.2016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设
(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
(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
(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4篇: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口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构建监督格局,把是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的“试金石”,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构建日常监督反馈机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压实主体责任,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然而,从调研的结果看,全市尽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断强化,管党治党各项制度与措施较好落实,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现象依然存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在:一是信访举报仍呈波浪上升趋势,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近年来,全市信访举报量逐年上升,2017年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占信访总量的44.3%;与之对应,全市查处基层“微腐败”人数也逐年上升。二是违纪增量下降不明显,轻微违纪比例上升。近五年来,每年新发生的轻微违纪均有所上升,特别是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增加是全市违纪增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三是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多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突出,查处人数呈上升趋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每年新发生数也呈上升趋势,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比重达到89%;因“不干事、不担当”问题被追责的党员干部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从主体责任看,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还远远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纵深传导,特别是在农村基层还远远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从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各个环节分析来看,监督、反馈环节缺失是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空转”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监督、反馈机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
从监督责任看,违纪问题仍然多发高发,说明作为专责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上还存在不足。如中央纪委明确要求转变执纪理念,抓早抓小,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时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的抓早抓小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停留在喊口号层面,“上下一般粗”;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个案的多,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少,有了大问题才追责,小问题基本不追责;执纪审查开展的多,治“病树”、拔“烂树”,关注“树木”治标的多,而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让大家关注“森林”状况,落实治本措施,当好护林员、防疫员的少。这些都表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精神,找准支点,运用问责这个杠杆,创造性撬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齐抓共管、向纵深发展的大格局上还远远不够。
督促构建监督反馈机制的实践探索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近一年来,海口市纪委集中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构建“发现问题—移送线索—督促整改—责任追究—通报指导”的监督反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收集、移送机制,多渠道掌握问题线索,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无的放矢问题。各单位指定专人定期收集媒体曝光、其他单位检查、本单位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整改,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责任人员。同时,由市纪委开展各单位履职尽责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他履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线索的,及时转交并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责任人。对不按照要求及时转交问题线索、长期零报告问题线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开展责任倒查。
坚持抓早抓小,建立问题整改、督促、问责机制,监督指导运用“四种形态”,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空转问题。在各级党组织建立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报送制度。对问题线索只整改事、不处理人的,由上级纪委安排专人督办;对没有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关注“森林”,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突出问题导向选择实践路径,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治标不治本问题。建立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作风问题查处、基层“微腐败”定期统计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发现一段时间内同类问题的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从而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治理对策。比如,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党委政府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导致村(居)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居)务公开的关键性制度“四议三公开”形同虚设,是造成基层“微腐败”蔓延的主要成因后,市纪委提出紧盯“四议三公开”执行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监督执纪,要求基层纪委要进一步深化“三转”,由重点“盯违法”“盯腐败”向重点“盯违纪”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履行监督职责到不到位”转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基层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成效初显。2017年,在全市科级以下机关干部信访举报数持续上升近9%的情况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数却同比下降29%。
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思考
必须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传导压力,进一步解决“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要督促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解决“不会抓”的问题。要着力抓好用好问责这个“杠杆”,通过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撬动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履职,自觉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责任人,把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下去,改变从严治党是“纪委家事”的观念,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解决“不想抓”“不敢抓”问题,实现同频共振。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能否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的“试金石”,让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大会小会说得再多,责任状签得再好,不用好“四种形态”,不严肃处理问题责任人,就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表现。必须将“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判断各单位管党治党责任是真落实还是假落实的主要标准,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发现问题只督促整改、处理“大问题”责任人,忽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处理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问题责任人的倾向。
必须紧盯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实践表明,严重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后面几乎都隐藏着腐败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往往就是腐败的前兆或症状。紧盯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就盯住了腐败的源头,为权力套紧了“缰绳”。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追究失职失责的责任容易,查清失职失责后面的腐败问题很难,成本很高。若只盯腐败而忽视对失职失责的责任追究,必然会放纵腐败问题蔓延;反之只要盯住失职失责问题线索不放,从严处理,就有可能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腐败的发生概率。因此,要将“发现问题—移送线索—督促整改—责任追究—通报指导”的监督反馈机制进一步制度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https://www.htctime.cn/zongjiebaogao/143968.html
推荐访问
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